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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条款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网站旅游度假产品预订及确认、旅游度假产品内容、旅游度假产品价格、订单生效、生效订的解除和变更、游客应履行的义务、中国国旅应履行的义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旅行保险、不可抗力、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以及其它情况等与旅游产品预订相关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在国旅在线网站上预订包括旅游度假产品(国内游、出境游)、酒店、机票预订、代办签证以及其他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国旅网站上公布的所有产品,都是中国国旅发出的一种要约邀请,您的订单则被视作为一种要约行为。
2、 客户注册权责
2.1您在国旅在线官方网站注册成为新客户时,我们可能收集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邮寄地址、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等其他与您预订相关信息。所收集的信息与您在本公司获得的产品、服务及资讯相关。如果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我们将保留取消会员资格的权利。我们将有效保护您的信息,并在为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您的信息。
2.2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3、 旅游度假产品预订及确认 
3.1通过国旅在线(www.qq,com)预订国内游、出境游、酒店、自由行产品及其它旅游服务,您可以直接预订或先注册为网站会员。您可在为自己及他人预订各项旅游服务,请您在网上预订的过程中准确填写您的预订信息及实际出游者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您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如因您提交的预订信息有误,造成您或他人无法出行或发生经济损失的,中国国旅不承担退赔责任;如因此给中国国旅造成损失的,您还需按照具体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3.2 您的行程的最终确认以中国国旅在出发前提供给您的出团通知为准。 
4、 旅游度假产品内容 
国旅在线(www.qq,com)展示的中国国旅旅游度假产品包括了“团队信息”、“参考行程”、“费用信息”、“参团须知”“签证材料”等,其中除行程展示外涵盖了安全告知、特殊提前解约约定以及该产品的特殊告知事项,请仔细阅读。您的预订表明您已接受展示的所有条款。
5、 旅游度假产品价格 
5.1 中国国旅(www.qq,com)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旅游线路及度假产品价格和相关信息的权利。所有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价格,以中国国旅给您的最后确认的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5.2 旅游度假产品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您的订单产生单间,中国国旅将安排您与其他客人拼房入住,如果没有能够拼住的客人,您需要付单间差。
6、 订单生效 
6.1 在您按时付清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应付费用后,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订单则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您拟预订产品的价格、内容、标准已发生变化或产品售罄等,中国国旅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中国国旅可以随时取消未付款订单。
6.2 在您提交国内跟团游、出境跟团游、自由行、豪华邮轮、城市周边游、自驾游等相关产品订单后、进行在线支付前,请确认您预订的产品是否有“即时确认”或“二次确认”标签。如果是“即时确认”的产品,您可以直接提交订单并进行在线支付;如果是“二次确认”的产品,您须在提交订单付款后,等待工作人员确认价格名额后,再进行电话回访确认。
6.3 订单生效后,如果预订的是酒店(门票)产品,您须按照酒店(门票)确认日期及酒店规定办理入住(取票)手续;如果预订的是旅游度假产品,您须按照旅游合同中规定的日期及条款出行。如由于您自身原因未按照确认日期及相关条款规定出行,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您须自行承担损失。
6.4 旅客信息的提供:为保证您能够顺利登机、车、船,请您提供正确的旅客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性别、身体健康状况)。请您出行前务必检查所持有证件的有效性,随身带好证件,以便顺利出行。
7、 生效订单的解除和变更 
7.1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若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与中国国旅约定出行条款时所认可的确认单及相关旅游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订单的解除,同时赔偿中国国旅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7.2 中国国旅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旅游线路费用后,如因中国国旅的原因,致使您的旅游线路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中国国旅应当立即通知您,并按照您与中国国旅约定出行条款时所认可的确认单及您与中国国旅签订的旅游合同或《单项委托/组合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订单的解除,同时按约定向您支付相应违约金并赔偿您的损失。
7.3 已生效订单内容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已生效订单约定的产品内容。但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中国国旅应退还给您。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相应损失。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您在预订及出行时还应当仔细阅读产品展示页面的相关介绍及行程单中的相关提示条款,若中国国旅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变更的内容,则不属中国国旅变更需补偿的范围。
8、您应注意的事项
8.1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游度假。如您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等病史,请在征得医院专业医生同意后预订旅游产品。
8.2 您应确保您不属于中国政府限制出境的人员之列。 
8.3 您提供给中国国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通讯联络方式应当保持畅通,如您提供的资料有误,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如给中国国旅造成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8.4 孕妇、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无监护人陪同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预订前致电旅游咨询预订热线4006662018咨询相关规定。
8.5 网上预订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及外籍参团人员请致电4006662018咨询相关规定。
9、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9.1 第三方是指您和中国国旅及其委托的旅游服务辅助人以外的任何组织、机构、公共交通承运人、同行团友及其他个人。
9.2 您与第三方之间出现的下列情况,相关责任按以下约定执行:
a)您在旅行中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及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如现金、证件、珠宝首饰、有价证券、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手机等)应当随身携带。若非中国国旅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随身携带行李物品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况,中国国旅应积极协助办理救助、寻找、补救、报案、索赔等工作,但无赔偿之责任。需要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b)您若违反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而被罚、被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刑事、民事责任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负。但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国旅应当协助有关机构查明事实。
c) 您在旅途中非中国国旅安排自行购物及参加各种非中国国旅推荐自费项目等,应当风险自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您自行承担和解决,中国国旅不承担责任。
d)除非是因中国国旅原因,无论因其他何种原因导致航班、火车或轮船延误、取消、变更,使得您的旅程不得不发生变更时,应当由双方共同与承运人交涉,包括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中国国旅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您不得为此采取不合作态度,更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滞留不归等非常手段进行对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您承担。
e)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中国国旅接受您的委托代办签证,并不代表中国国旅承诺能够成功办理。如因您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存在错漏或使领馆任务的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您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f) 因有关机构政策调整原因造成您的签证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您承担。
10、关于旅行安全及其保障
10.1 旅游产品的服务对象是旅游者,这决定了确保安全是旅游产品的生命所在。为了确保您的出行安全并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转嫁风险,使您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中国国旅除了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外,也强烈建议您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救援险。
10.2 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过程中,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中国国旅强烈建议您投保相关保险的原因。 
10.3 旅游者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购买相关保险对您来说显得尤其重要。
11、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已生效订单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若您不愿意延期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国国旅组团成本增加,双方无法就新价格达成一致时,则双方可以解除已生效订单。延期或解除协议时,中国国旅在此前因组团发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中国国旅和您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事项,在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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